11月2日,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资产管理处联合安全处,共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化学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材料学院、材料高等研究院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各学院主管实验室的副院长详细介绍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和做法,对自检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小组结合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对各个学院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汇报结束后,检查小组走访了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各类登记记录簿进行了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学院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主动查找安全隐患,寻求解决办法,全面整改落实,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保障师生及实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