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温岩)为有效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督促各学院(研究院)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检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5月7日-8日,资产管理处联合安全处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组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在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实验室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涵盖了南湖、北湖两个校区的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的自检自查情况、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和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及时整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进限,并按期完成。
在本次检查中,各学院(研究院)积极配合,相关学院分管院领导和部分学院负责人全程参与,认真听取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全面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