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处置报废物资的公告
我校拟处置一批报废物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处置方式及商家资质要求:1.公开招标,2.参予投标的商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红色公章):
⑴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本二百万人民币及以上
⑵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⑷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参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及时间:参予商家需在2017年11月22日上午9时至16时工作时间段到我校资产处设备科(主楼1436房间)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三、其他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报废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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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车床、装载机等教学设备
| 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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