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每年国有资产报废一次。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学,根据库房容量,学校决定6月1日至7月31日封账封库进行报废资产评估、审核、处置工作,本学期有资产报废需求的单位、部门,请填写好《长春工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于5月31日前报到资产处(南湖主楼1436)。
联系人:赵德春电话:85716799
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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