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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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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资产管理处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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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7月8日(星期一)16:30前将打印版《长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表》、《长春工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校区主楼1443室)。同时将(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zcglc@mail.ccut.edu.cn信箱。

二、相关要求

1、用新表

请各单位一定使用《长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表》,以前的相关表格作废。有需求易制毒化学品的老师请同时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承诺》。

2、填详细(以下内容同上学期)

(1)表中的“规格/型号”尽量填写详细。

(2)表中的“申报人(电子版)”不能空项。

(3)表中的“申报人签字”“手机号” 不能空项。

(4)表中的“教研室/实验室名称及房间号” 填写详细。

(5)表中的“材料类型”必须选择相关类型。

3、有依据

表中的“课程名” “教学/实验内容”请各单位严格遵守《长春工业大学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填写。

4、要统一

(1)电子版格式与打印版的要统一。

(2)打印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校区主楼1443室)。

5、严把关

请各单位申报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主管实验室院长及资产管理人依据《长春工业大学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严格把关,尽量杜绝浪费。资产处也将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数量”必须填写数字不能填写“各+数字”。

请各学院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需教学、实验耗材,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85716511手机:15526639675

QQ:815661646(请注明学院姓名)

联 系 人:林宏生

资产管理处2019年6月28日

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承诺.doc申报表封面.docx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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