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月9日(星期四)16:30前将打印版《长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表》、《长春工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校区主楼1443室)。同时将(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zcglc@mail.ccut.edu.cn信箱。
二、相关要求
1、用新表
请各单位一定使用《长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表》,以前的相关表格作废。有需求易制毒化学品的老师请同时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承诺》。
2、填详细(以下内容同上学期)
(1)表中的“规格/型号”尽量填写详细。
(2)表中的“申报人(电子版)”不能空项。
(3)表中的“申报人签字”“手机号” 不能空项。
(4)表中的“教研室/实验室名称及房间号” 填写详细。
(5)表中的“材料类型”必须选择相关类型。
3、有依据
表中的“课程名” “教学/实验内容”请各单位严格遵守《长春工业大学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填写。
4、要统一
(1)电子版格式与打印版的要统一。
(2)打印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校区主楼1443室)。
5、严把关
请各单位申报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主管实验室院长及资产管理人依据《长春工业大学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任务书、《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严格把关,尽量杜绝浪费。资产处也将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数量”必须填写数字不能填写“各+数字”。
请各学院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所需教学、实验耗材,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85716511手机:15526639675
QQ:815661646(请注明学院姓名)
联 系 人:林宏生
资产管理处2019年12月31日
申报表封面.docx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耗材申报表.xls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承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