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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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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开放使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前期实验室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 在寒假前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利用假期整改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规范使用,确保安全

1.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凡是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备案手续,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备案。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从事高危险性实验。

2.对于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并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进行关闭。

资产管理处

20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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