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安排,2025年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3天,为保障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事故发生,现将实验室安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规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师生安全教育,防范安全风险,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
2.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保障电话通畅;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落实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外来人员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须严格进行安全培训,获得准入资格,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陪同,并向所在单位备案。
3.强化清明节期间重要危险源的管控。各单位须通知所属实验室,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检自查,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管理。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要求入库储存;做好危险废弃物暂存工作;各类压力容器(含气瓶)应做好检修与固定;其余危险源做好相应防范工作,保障实验室内部安全。
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