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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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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通知》要求,我校各类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由招投标办公室集中采购,为满足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办公需要,现开展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式

部门集中申报,请各部门、各单位整合部门需求后下载附件《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需求申报表》,按表格格式填报需求内容,填报后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本部门公章,将表格扫描件及原表格发送到zhk@ccut.edu.cn。

二、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三、申报范围。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保密柜等。

非行政办公用设备(如学院教学科研用设备、家具等)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配置标准。办公设备的配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办公家具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办公设备、家具的价格标准严格按《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执行。

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8年,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确定,是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详细配置标准见附件《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需求申报表》。

五、申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申报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应严格遵照厉行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申报前应对本单位申报内容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及论证。

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学校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而非一定要达到的标准,具体数量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合理配置

六、联系人:杨洛。联系电话:8571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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