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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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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形势与任务需要,立即组织开展起底式、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学校“大安全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1、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和运行、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基本设施运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管理、应急能力建设、危险源的全周期管理等方面。

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单位于1112下班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清单电子版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孟帅

联系电话:85716273

邮箱:mengshuai@ccu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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