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房屋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房屋资产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规范房屋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等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全面启动房屋资产使用权属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查目标
(一)全面核实学校各类房屋资产的使用权属,建立完整准确的房屋使用管理台账档案。
(二)排查房屋使用权属管理中存在的权属不清、闲置浪费等问题,摸清问题根源并及时整改。
(三)夯实房屋资产管理基础,为学校房屋资源的科学调
配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提升房屋资源使用效益。
二、 清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产权归属学校的各类房屋资产,包括教学用房(教室、教学实验室、实习场所等)、科研用房(科研实验室、研究室、专用科研用房等)、行政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档案室等)、其他用房(学生公寓、图书馆、体育馆、档案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
三、 清查内容
逐一核实房屋的楼栋名称、房间号、实际使用面积、房屋功能等基础信息;明确房屋的使用单位、具体使用人、使用用途等相关权属信息。
四、 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6年3月16日—4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须指定专人担任房屋使用权属清查工作联络人,统筹负责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材料报送事宜,填写《房屋资产使用权属清查工作联络人统计表》(附件1),于3月17日前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次清查工作要求,对本单位使用及管理的全部房屋开展全面自查,逐项核实房屋基础信息、使用权属等相关情况,如实规范填写《房屋资产使用权属清查登记表》(附件2),并于5月6日前,将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Excel电子表格(无需报送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复核阶段(2026年5月6日—6月10日)
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实房屋使用权属信息的准确性,为进一步优化房屋资产配置提供数据支撑。对于核查中发现的权属不清、违规占用等问题,学校将收回相关房屋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和统筹分配。
(三)录入阶段(2026年6月11日—6月30日)
将全部清查结果数据规范录入学校房产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初始化与数据部署,推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房屋资产的数字化动态管理。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房屋资产使用权属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不留死角。
(二)实事求是。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查要求,
如实提供房屋使用相关信息,不瞒报、漏报、虚报,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确保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清查工作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清查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配合学校清查复核工作,保障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5716299;
邹鸿雁 联系电话:85716899
附件:1.房屋使用权属清查工作联络人统计表
2.房屋资产使用权属清查登记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