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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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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省教育厅要求及学校大安全大稳定专项工作组要求,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五一”假期将至,假期正常运行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并做好实验活动记录同时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实验人员离开前务必检查水、电、气及门窗,确保仪器设备断电、断水、断气实验期间严禁脱岗。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根据前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结果,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试行)》(附件1)和《长春工业大学XX学院主要风险台账》(附件2),形成 “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即每个实验室按照附件1填写风险清单,报学院备案。各学院按照附件2形成学院台账,于430日前报送至国资处备案。

三、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此次专家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利用实验室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做好整改记录。需学校协调解决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430日前报送至国资处,学校统筹处理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试行)》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XX学院主要风险台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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