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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我校购买的党群建设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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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资产管理处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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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现对我校购买的党群建设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长春工业大学

二、拟采购项目:党群建设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及服务期:15.2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

四、采购项目内容、资质要求原因及相关说明:

长春工业大学党群建设服务、档案管理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涉密档案数字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三年签订过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档案整理相关业绩相关业务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有8人以上(含8人)具有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有5人以上(含5人)具有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指定单一供应商名称:沈阳紫光启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8、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1-11-8)室

该项目经市场调查,属单一来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

六、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长春工业大学人事处。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七、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八条要求,资产管理处将协调用户单位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431- 85716512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长春工业大学人事处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殷老师

电话:0431-8671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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