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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食堂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 发布时间: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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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资产管理处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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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长春工业大学食堂燃气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1.资质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②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③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认定中心核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函,须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具备通过燃气等相关部门办理检测验收合格手续的能力。

2.招标文件发放及发放截止时间: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7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16:00之间,到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3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货物需求:食堂燃气报警系统2套,详见招标需求

4.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投标时间:2019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前,所有投标文件送达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7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向长春工业大学提交人民币(现金)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于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7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公开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逾期不候。

长春工业大学

招标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5716512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3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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