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经营性场所招租情况表.xlsx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长春工业大学出租非办公用房意见的函》批复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公开招租。
一、招租的基本类别:
1.食杂店类:南湖校区食杂店8个;林园校区食杂店9个;北湖校区食杂店5个。
2.场地类:南湖自动售货、北湖自动售货及北湖投币洗衣机。
3.其他类:南湖校区其他类9个;林园校区其他类1个;北湖校区其他类12个。
二、招租底价与期限:
招租底价及招租期限见《长春工业大学经营性场所招租情况表》。
三、租金收取方式:
租金收取:按年度收取租金,签订合同时缴纳租金,租期内放弃租赁,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一次性收取所有租金。
四、招租办法:
1.各竞租人在竞价前,需缴纳2000元现金作为竞租保证金,未中标者,所有竞租者竞拍结束后统一返还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期限至相关租赁手续完成后无息返还。如报价前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租采用网上竞价方式,以高于底价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3.中标后需按公告中约定的租金收取方式缴纳租金,同时签订经营性场所租赁协议。
五、公开招租基本要求:
(一)食杂店类
1.不准超范围、超项目经营(严禁售卖烟、酒、危险品及自加工食品等);
2.自行办理各种经营证件,依法持证经营;
3.不得转租;
4.电费自理,不提供住宿;
5.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场地类
1.必须有此类项目校园经营经验,证件齐全;
2.自行合理布线,不能超负荷,有漏电保护措施;
3.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安全使用,电费自理;
4.新承租户按原租户设备折旧价格承接原有设备(只限自动洗衣机)。
(三)其他类(根据师生需要设置)
1.不准超范围、超项目经营;
2.自行办理各种经营证件,依法持证经营;
3.不许转租;
4.水电费自理,不提供住宿;
5.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
六、其它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中标人中标后应及时缴纳租金,如中标后2日内不签订租赁协议、不缴纳租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
3.未中标原租户于2019年1月30日前必须腾出原租房或场地。
七、招租报名
请有意向竞租的人于2019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主楼4楼资产处1443室报名登记,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5716512。
八、保证金缴纳与竞价安排
保证金缴纳与竞价具体时间于报名当日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