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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主楼门斗增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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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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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主楼门斗增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主楼门斗增设项目

2.项目编号:CCUT-2017-ZCCZB-30

3.采购内容:为长春工业大学进行北湖校区主楼门斗增设项目施工。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日历天)内完成。

5.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全部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在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校区主楼四楼1443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定于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前在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4楼1447室递交报价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废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431-857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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