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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家具供货资格招标

  • 发布时间: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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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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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家具供货资格招标已由长春工业大学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家具供货资格招标。

2.2招标范围:长春工业大学临时性采购办公家具供货。包含办公桌椅、文件柜、更衣柜、沙发茶几等常用办公家具,按实际发生需求为准。。

2.3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环保要求。

2.4供货地点: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三校区)。

2.5服务期: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办公家具销售的经营范围许可。

3.2投标人在长春市内有固定经销或生产经营场所。24小时内能够对招标人的采购及售后服务需求进行响应。

3.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有家具生产厂家经销授权,授权的生产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生产、制造家具的经营范围许可。

3.4授权的生产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注册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3.5投标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发放领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校区主楼1443房间)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评标室(南湖校区主楼1447房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以现金形式向学校交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6.1本项目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评标室(南湖校区主楼1447房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工业大学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延安大街2055号

邮编:130012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5716512

传真:85716512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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