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CUT-2016-ZCCZB-20
我校对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及教学楼大白及防寒保暖工程、长春工业大学房屋改造等工程、长春工业大学采暖管线及供水管线更换等工程、长春工业大学防水工程、长春工业大学自来水管线改造及墙体保温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划分及项目地点:
一标段: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及教学楼大白及防寒保暖工程;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南湖校区。
二标段:长春工业大学房屋改造等工程;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林园校区。
三标段:长春工业大学工程采暖管线及供水管线更换等工程;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林园校区。
四标段:长春工业大学工程项目防水工程;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林园校区。
五标段:长春工业大学工程自来水管线改造及墙体保温工程;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
二、采购范围:一标段: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及教学楼大白及防寒保暖工程。
二标段:长春工业大学房屋改造等工程。
三标段:长春工业大学采暖管线及供水管线更换等工程。
四标段:长春工业大学项目防水工程
五标段:长春工业大学自来水管线改造及墙体保温工程
三、供应商资质:
3.1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供应商必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自筹
五、计划工期: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三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四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五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2016年7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南湖小区主楼四楼1443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定于2016年 7月28日 8时 30分前在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4楼1447室递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二标段、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
采 购 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 系 人:宫鸿
电 话:0431-857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