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长春工业大学机房配电改造及发电机组维保项目招标进行招标。
1.招标文件发放及发放截止时间: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8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之间,到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3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勘查时间:领取标书后持标书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到现场进行勘查。
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投标时间:2016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前,所有投标文件送达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7室资产管理处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招标货物需求:见招标需求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向长春工业大学提交人民币(现金)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于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7室资产管理处会议室公开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逾期不候。
长春工业大学
招标项目联系人:杨洛 电话:0431-85716512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主楼1443室资产管理处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