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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工业大学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我校购买的新冠核酸检验项目进行采购前的公示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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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资产管理处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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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工业大学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我校购买的

新冠核酸检验项目进行采购前的公示公告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长春工业大学现对我单位采购的新冠核酸检验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前进行公示公告,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内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工业大学

二、拟采购项目:长春工业大学新冠核酸检验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20万元。

四、采购项目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拟采购长春工业大学全校师生(约25000人)的新冠核酸检测服务,服务内容为供应商负责提供采样耗材(采样管、口咽拭子)、上门取样、出具报告、反馈结果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需具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给长春工业大学的《吉林省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基于上述情况本项目所需检测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检测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负责提供采样耗材(采样管、口咽拭子)、上门取样、出具报告、反馈结果等全部服务;

2.供应商工作流程:体检护士采血、填写登记单、接收员上门接收标本、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接收(检查核酸样本是否符合标准,如登记单是否填写清晰完整,如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是否准确),不得为了任何理由而减少必要的工作流程,不得将样本随意交给不具备准运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输,保证结果及时、客观、准确;

3.为医院提供全方位客户服务(检验医学咨询、结果查询、投诉处理和客户反馈意见等);

4.根据需求为医院操作人员及医务人员开展合作检验项目的取样、标本保存、临床意义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5.三天内师生核酸检测完毕,采用混检10人次方法。

(二)具体要求: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检测

人数

每管(10人)

收费

服务

期限

备注

1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N1)

实时荧光RT-PCR技术

约25000人

80元

合同签订后5日内

采用混检10人次方法

(三)其它说明事项

1.项目完成后,实际付款金额按每个检测项目实际检测人数和每人收费标准进行结算,若超出合同金额,按合同单价追加付款。

2.与此项目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中标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5日内完成检测服务。

服务地点: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指定单一供应商/厂商名称: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厂商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北湖科技园D区H20栋。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

六、公示期内异议提出要求:公示期内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请附能够证明拟提供采购内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到zcczbcg@ccut.edu.cn邮箱),并确保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七、公示期后流程: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邮件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长春工业大学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公告内容;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资产管理处将协调用户单位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项目联系人:宫老师

电话:0431-857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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