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表仅用于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创收经费申请购买设备、家具。。
2.单价超500元的设备或低值耐用品,单价超500元的家具报销前需至资产管理处设备科验收,方可至财务处报销。
3.报销时需提供给财务处本表原件、购货发票及验收单等材料。
4.审批表签审流程:其申请购买预算合计在1万元以下,需逐级签审至申请单位领导审批;申请购买预算合计在1-5万元之间,需逐级签审至申请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批(各学院创收经费由联系学院的分管校领导审批);申请购买预算合计在5-50万元之间,需逐级签审至财务处主管校领导审批;申请购买预算合计在50万元以上,需逐级签审至校长审批(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5.完成表格后请送至资产管理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5716511、857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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