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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吉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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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教育厅检查组将于623-76日对全省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该项工作因前期已经进行布置,各学院、研究院已经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了自检自查及整改,鉴于学校封闭管理期间可能还有部分工作不够完善,为了顺利迎接检查,各学院、研究院须在621日前再次组织相关教师对本单位的所有实验室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达到迎检标准。

各单位书记、院长和主管实验室安全的副院长要督促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在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期间全程参与检查。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管理人员在检查当日要全员到岗并做好迎检过程中的接待和解答工作。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检查过程中指出的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专家组建议、意见进行详细记录,并在检查组离开之后立即进行整改。

二、迎检准备主要内容

各学院所管辖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1.迎检材料准备。

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责任书、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相关资料、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自检台账、危化品台账、隐患整改台账等。

2.迎检场所准备。

1)保障消防通道;

2)实验室内灭火设备符合要求,危险性实验室配备急救箱;

3)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垃圾清空,实验室内生活用品清空,实验台表面清洁,摆放规整;

4)化学品的存放规范(注意配伍禁忌);

5)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存储规范,台账清晰,易制爆存量合理,双人双锁管理,有药品使用说明书,自制药品要信息明确,应急预案);

6))气体存放和使用规范(气瓶固定、安全帽和状态牌);

7)危废暂存区管理规范;

8)实验室内安全警示标志明显齐全,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上墙;

三、迎检工作安排

621日前 各单位实验室达到迎检标准

622 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校内自检自查

623日—76日  省教育厅专家组检查,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学校完成好此次迎检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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